为做好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对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在校学生及时进行资助,依据《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校字〔2025〕67号)、《河北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26〕33号),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现对本学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且自愿提出申请的1名在校学生进行动态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