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北北方学院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政体〔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4.综合素质高,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6.在2016—2017学年获学校“一等奖学金”并荣获“三好学生”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在2016—2017学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在2016—2017学年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其它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先进个人42名(其中三好学生33名、优秀学生干部9名)、先进班集体5个。先进个人根据各学院(系、部)在校生数及往年分配名额,平衡统筹,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每个学院(系、部)向学校推荐1个候选先进班集体(本专科自定)。

四、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是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 

学院(系、部)成立学院(系、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小组。学院(系、部)评审小组由学院(系、部)党委书记或主管书记及学生科长、团委书记、班级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

各班成立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干部代表、团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五、评选程序、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程序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程序包括个人申报;班评审小组审核(申报);学院(系、部)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校长办公会评选推荐;公示等。

1.个人申报

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个人撰写个人总结,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向班级评审小组申报。

2.班评审小组审核(申报)

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是否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由班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申报先进班集体须填写《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撰写工作总结,报送学院(系、部)评审小组。

3.学院(系、部)审核、公示

学院(系、部)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对各班上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本学院(系、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名单,在本学院(系、部)部门网站公示3日后,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系、部)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委会对省级先进班集体进行评定,最终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5.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校长办公会听取学生工作部汇报,集体研究确定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6.公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在全校公示7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生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各学院(系、部)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准补报。

3.个人(班级)填写评审表后,班主任和学院(系、部)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三)报送材料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型正反面打印);

 2.评选名册(一式两份,excel格式,A4纸型);

 3.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内容真实详细,能充分反映班级文化建设成果);

    所有材料请于3月16日下午16:00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byxscxinli@163.com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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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八年三月十二日